关于2020年度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清明节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烈士陵园、洛河烈士陵园继续闭园管理,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现场祭扫活动;贵子坪公墓、县烈士陵园骨灰存放室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上述场所的祭扫。
二、各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祭扫,由镇、村基层组织根据公墓规模和防疫、防火、环保等要求,统筹安排,确保疫情防控有力,祭扫安全有序。
三、在城区和集镇道路、广场、居民楼院等公共场所,禁止燃放爆竹、焚烧抛撒祭奠物品等用火行为。
四、办理遗体接运、安葬、骨灰寄存等业务,必须控制人数,到达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实名登记。
五、山川异域、风月同天,有心的地方才是家。提倡以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英烈,追思亲人。在外工作、生活人员一律不要返乡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