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城关镇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3-13 15:20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城关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依托县政府网站、本单位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相关事项,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了组织领导、制度、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公开,及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9103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渠道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告栏等传统形式公开,运用新媒体公开政务类信息的比重小。下一步改进措施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政务微博、微信、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介,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业务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