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利县司法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2-18 10:35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司法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和司法局政务诚信承诺信息、部门综合预算说明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对外公布了平利县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公示、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变更公告等服务事项,对外公告了《平利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6982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同时,司法局充分利用“平利司法”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公开司法行政履行部门主要职责的工作运态、法律法规政策和对外服务事项,让政务公开更加及时、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