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9年药品经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市监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3-04 17:24 【 字体:

各药品经营企业:

依照《陕西省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9年平利县药品经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2020年将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一、对守信企业实行低频率监管。现场检查结合许可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等一并开展,每年不超过一次。

二、对基本守信企业实行适度频率监管。除许可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等外,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重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药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三、对失信企业实行较高频率监管。除许可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等外,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三次,检查纳入年度飞行检查计划。

同时,对评定为失信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推送至陕西省公共信息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2019年药品经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