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经营企业:
依照《陕西省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9年平利县药品经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2020年将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一、对守信企业实行低频率监管。现场检查结合许可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等一并开展,每年不超过一次。
二、对基本守信企业实行适度频率监管。除许可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等外,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重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药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三、对失信企业实行较高频率监管。除许可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等外,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三次,检查纳入年度飞行检查计划。
同时,对评定为失信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推送至陕西省公共信息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