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发热、咳嗽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返平来平人员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以下举报行为予以奖励。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1.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未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或未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的;
2.到过湖北(武汉)、深圳、温州、宁波、南阳等重点疫区且未登记报备的;
3.从重点疫区返平来平人员未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本人或家人不遵守“五不一居(不出门、不串门、不上街、不聚餐、不聚会、居家防护)”的。
二、举报方式
可拨打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5—8421115进行电话举报。收到举报线索后统一交县指挥部督查问效组予以核实。
三、奖励办法
1.凡举报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不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经核查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举报人100元。
2.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一例举报线索奖励。
3.对受理的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直至疫情结束。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