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安全规范有序恢复交通运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月14日起全县出租车恢复运营。
二、从2月15日起,县际客运班线、境内农村客运、通村客运班线、公交车安全有序运营。
三、根据全县复工复产和群众出行需求,由县交通局确定县内公交车运营班次,每车配备1名安全员,佩戴红袖章,负责安全管理、测量体温并登记乘客身份信息。
四、车站工作人员、司乘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必须佩戴口罩上班。
五、出行乘坐全县所有交通工具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乘客进出站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进站、乘车。
六、所有交通运输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严格遵守中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车辆运营规定要求,按时段按车次进行消毒消杀。
七、县交通局要履行好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监督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好体温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平利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