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对照1月29日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疫情“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二十条措施。
一、群防群治防输入
1、追踪核查。对工信部反馈的电话信息逐个逐条追踪核查到人,全面摸排湖北、武汉返平来平及密切接触人员,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镇负责)。
2、监测劝返。各体温监测、劝返服务点必须24小时在岗值守,对所有入境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详细登记身份信息,及时做好从湖北来平人员的劝返工作(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各镇负责)。
3、告知劝诫。告知平利在外人员暂缓回平,劝诫准备来平走亲访友人员暂不来平(各镇负责)。
4、严厉打击。县内所有活禽交易市场一律关闭,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行为(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负责)。
二、严管严控防输出
5、道路管制。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封闭通向湖北方向的交通干道和村道小路,对进出县域的交通道口和农村道路实行管制(各镇负责)。
6、客运管控。县内所有县际及以上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通村客运、公交车全部暂停营运,严禁出租车跨县运营(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各镇负责)。
7、出境检测。各体温监测、劝返服务点对出境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对检测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各镇负责)。
8、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引导群众尽量居家,不外出、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主动配合医疗机构做好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各镇、县公安局负责)。
三、盯紧盯牢防扩散
9、居家隔离。对湖北、武汉返乡来平人员,严格落实“四个一”健康观测服务,实施24小时居家隔离措施,观测服务不少于14天(各镇负责)。
10、集中隔离。每镇至少确定1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并达到隔离条件(各镇负责)。
11、暂停营业。各类酒店、饭店的餐饮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餐馆、农家乐、网吧、歌舞游艺场所、影剧院一律暂停对外营业(县市监局、县文旅局负责)。
12、暂停开放。县内文化馆、图书馆、旅游景点等公共聚集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县文旅局负责)。
13、暂停活动。暂停县内外商务活动、宗教活动,取消春季招聘会、项目开(复)工仪式和所有文化活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
14、暂停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暂停各类培训教学活动(县教科局负责)。
15、婚丧报备。婚丧事须提前向所在镇、村(社区)报备,丧事一切从简,婚庆等喜事活动一律暂缓举办(县文明办、各镇负责)。
16、公共防护。严格落实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营业人员及市场商贩须做好自我防护,杜绝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县市监局、县经贸局负责)。
17、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消杀工作(县创建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各镇负责)。
18、个人防护。教育群众加强卫生清洁,注意饮食健康,外出佩戴口罩(各镇负责)。
19、规范处置。规范疫情处置、诊疗流程,做好医院内部病媒生物防制和医务人员安全防护,坚决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县卫健局负责)。
20、物资保障。充分利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和西北大学附属医院等对口帮扶单位医疗资源优势,广泛号召社会爱心捐赠,多渠道调运、筹集口罩等防护用品,全力保障紧缺物资供应(县卫健局负责)。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县如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告知包联县级领导和当地镇党委、政府,由联镇县级领导到一线坐镇牵头处置,镇党委书记、镇长、总队长负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督查检查和跟踪问效,对涉疫人员摸排不到位,信息报送不精准不及时,迟报、漏报、瞒报信息,防控隔离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和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 责任编辑:ping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