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县政府及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按照中省市要求,县委组建了中共平利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通过了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统筹领导全县法治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常务会坚持学法制度,定期听取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平利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的落实。每年年初,县政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每年向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年度干部述职中增加法治建设内容,有效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法治意识。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及时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出台了《平利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全县34个部门的227项行政审批清单目录、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7个部门和11个镇的“三项清单”4938项,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018年以来,及时承接中省市下放行政审批82项,取消215项,调整47项。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清理规范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7个部门53项,取消2项,建立《平利县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二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平利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平利县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积极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编制完成《平利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要求,2017年以来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08项,保留93项,取消15项。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环节减少到5个,企业开办材料数减少到最少3件,有效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健全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全县电子证照目录梳理,汇总整理全县26个证照颁发机构、655项证照信息,形成县级电子证照数据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或网上流转,工商注册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大力推行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好办事。
三、完善制度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向县委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及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的意见。近年未出现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责任追究的情况。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2019年以县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印发的4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镇政府、县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9件,纠错2件。集中开展了2011-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县政府2011-2018年度的4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均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照全面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目前县镇两级政府及70%以上的行政部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县政府聘请了3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研究、征询40余次,参加各类信访复查、听证会议35次,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政府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推动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建议提案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件件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全面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畅通社情民意渠道,优化升级政府网站,及时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题,近年来通过县长信箱、政府网站等平台,解决各类问题超过千件。二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备案审查等制度的常规监督工作,对公安、市监、环保、应急管理等重点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审计制度,加大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参与中介组织经营活动和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制定下发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工作方案》,制定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1887项。推进委托各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工作,印发《委托乡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实施意见》,与全县11个镇政府签订了委托行政执法委托书。印发《平利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685卷、行政许可案件155卷、行政强制案件63卷。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12月18日,邀请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专家和领导,对我县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考试。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以重大决策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落脚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深度。依托县政府网站等载体,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把机构设置、部门信息、现行文件、行政许可结果、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及时予以公开。
五、着眼定纷止争,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对接网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系统,完成2018年、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录入。今年以来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审结8件;受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积极出庭应诉。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机构健全,多元调解机制逐渐形成,探索建立的平利县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调处中心以及“老好人”民间品牌调解室等被省市关注推广。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作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群众信访问题,基本实现基层矛盾纠纷不上交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5件。三是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开展社会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治理缠访闹访,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制定了《平利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大对失信行为、“黑名单”曝光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六、强化法治教育,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治讲座、普法考试,组织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搞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县新建全市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县政府各部门及重要公共场所安装“智慧普法媒体机”31台,新建5个法治文化阵地,制作固定法治宣传栏500余幅。平利县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2019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少数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二是少数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三是全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等。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平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