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信息来源:人大办 作者:王浩瀚 发布时间:2020-01-10 08:25 【 字体:

1月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代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朝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唐如刚,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院长王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应邀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陈亮同志县检察委员会委员、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袁勋、杨伦格、白晓明、张思志、陈麟5名同志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2019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草案)》《关于表彰2019年度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草案)》《关于表彰2019年度人大工作先进镇的决定(草案)》。

汪贤存要求,转隶到县监察委任职的同志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监察工作岗位上勤勉履职,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始终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人民意识,依法履职,再立新功。他强调,县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将于2020年2月下旬召开,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要抓紧时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为代表开好会议做好高质量服务。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走访代表、听取民意,在人代会上提出更有针对性、更有价值的议案建议,切实践行人民代表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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