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利县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创建单位申报、县级考核评估,兴隆镇广木河村等6个村达到县级卫生村标准,现予以社会公示。
公示期7天(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9日)。欢迎社会各级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县卫健局或县创建办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15-8416156 0915-8421172
电子邮箱:1065538979@qq.com
联 系 人:刘芳 余健林
平利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