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车管所成功办理第一辆电动车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县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9-10-21 14:33 【 字体:

10月21日,县车管所成功办理第一辆电动车自行车登记上牌,平利县第一张电动自行车蓝牌随之发出,市民杨先生领取了号牌。这标志着我县电动车管理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标志着我县电动车管理工作将正式拉开帷幕。

当日,车管所工作人员在核对前来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杨先生的购车发票、CCC认证证书、合格证、车架号、车辆照片及查验了实车后,杨先生的电动车自行车符合登记注册条件,依法给予注册登记。此次发出的电动自行车车牌,是以蓝色为底搭配白色字,整个车牌长140mm宽90mm,车牌内含有三维激光防伪标志的信息。如果想要获得新国标号牌,电动自行车就要符合新国标的要求,符合3c认证和地方产品目录,才可以核发号牌。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示,自10月14日起,平利县开始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市民可通过“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预约完成后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材料前往平利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并领取安装车号牌。

目前,我省对2019年4月15日新标准实施前已经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政策。未登记上牌但符合新标准的按新标准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且不符合新标准的实行过渡期政策,经登记后颁发临时号牌。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内,获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临时号牌作废,不得再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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