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平利县兴隆镇新社区工厂厂房及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已由平发改投字(2019)82号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招标人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兴隆镇新社区工厂厂房及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WCDLAK-2019-097;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 系 人:葛晓晖;
电 话:0915-866105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7+05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18165052295、0915-311553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招标内容:平利县兴隆镇新社区工厂厂房及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主要为新建冠汝安置区新社区工厂标准化厂房500平方米,马鞍桥、蒙溪街安置点标准化加工车间各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兴隆镇新社区工厂厂房及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3、项目性质:扶贫搬迁专项资金;
4、批复概算:9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前承建的工程已竣工。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
(每天8:0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7+05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4日14:00时;
2、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第三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65052295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