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千佛洞、双杨、金石安置点新社区工厂厂房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长安镇 发布时间:2019-10-09 09:52 【 字体: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安镇千佛洞、双杨、金石安置点新社区工厂厂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长安镇千佛洞、双杨、金石安置点新社区工厂厂房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T2019-AK-053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中坝村

联系方式:0915-8351607

四、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联系方式:0915-8423299

五、工程内容和要求: (具体工程量清单见磋商文件)

1.工程内容:长安镇千佛洞、双杨、金石安置点新社区工厂厂房建设工程

2.建设工期:90天

3.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4.项目性质:扶贫搬迁专项资金

5.项目总投资:60万元

六、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09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每天0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质要求1~2项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14:30

2.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1日14:30

3.磋商地点: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方式:0915-8423299

开户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

账    号:961003010002648916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