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长安镇两院合一室外消防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长安镇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7-16 11:34 【 字体:

平利县长安镇两院合一室外消防设施工程,于2019年7月15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9年7月16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两院合一室外消防设施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AKXSCGPL2019081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系方式:0915-83513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5991192909

五、工程内容和要求:

1、工程内容:新建消防水池370立方米,发电机房45平方米,配电房45平方米,水泵3台等,配套柴油发电机组、消防设备、配电设备购置安装。

2、项目用途:用于长安镇两院合一室外消防。

3、项目性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凯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贰仟元整(¥119.20万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正阳路东侧21幢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915-8711111

七、磋商小组人员:姚锦波     李安国    夏廷杰    李焕翠    王玉良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15991192909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磋商文件约定,中标服务费金额为11344.00元。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