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兴隆镇第三批基础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兴隆镇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7-10 08:15 【 字体:

平利县兴隆镇第三批基础设施工程,于2019年7月8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19年7月9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兴隆镇第三批基础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号:WCDLAK-2019-064;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 系 方式:0915-866105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7+05室(18楼);

联 系 方式:18165052295、0915-311553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招标内容:平利县兴隆镇第三批基础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兴隆镇第三批基础设施工程;

3、项目性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1、成交单位:陕西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壹佰叁拾捌万陆仟壹佰元整(¥:1386100.00元);

3、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鑫华御庭1幢一单元六楼1-1-6-1号;

4、联 系 人:陈洁;

5、联系电话:0915-8410931。

七、磋商小组人员:夏廷杰、王玉良、葛晓晖;

八、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18165052295。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磋商文件约定,中标服务费金额为壹万贰仟柒佰零贰元整。 

十一、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