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7-05 09:32 【 字体:

办公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06号 

联系电话:0915-8421066

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光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平利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第三条平利县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电、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负责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和中、省、市、县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中、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立和应用。

(六)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县内党政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具体内容。

(七)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督查落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

(八)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部门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人:刘娟,联系电话:8412066)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接待服务以及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信访综合信息的编发;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和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股:(负责人:谭雪梅,联系电话:8412925)负责中省市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信访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负责中、省、市信联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及上级有关机构交办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联席办、本局自立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群众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负责对全县信访督查、听证评议、案件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以及中、省、市、县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转送的人民来信;负责网上投诉事项的转办、巡查、督办工作;承办中、省、市转办的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省、市交办我县的信访(含省长信箱、市长信箱)转办、督办、回复工作;负责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受理、转办、督办、回复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网上信访业务的指导、培训、督办和考核通报;负责信访大数据的汇聚、分析、研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副局长2名。

(四)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