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核准平利县兴旺加油站为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利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5-3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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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平利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核准平利县兴旺加油站为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通知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9-0339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应急发〔2019〕15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年05月31日 |
平利县兴旺加油站:
依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安委办〔2015〕58号)的有关规定,企业进行复评,根据复评结论,该企业达到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标准。经审核,现核准平利县兴旺加油站为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为3年,自2019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
平利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