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照《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现场检查,以下申报企业符合《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规定的新开办药品连锁企业门店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9日。
监督电话: 8426392 (药品器械股)
通讯地址: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 编:725500
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