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3-04 10:10 【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
㈠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平利战略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实施,拟订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㈡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㈢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㈤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县药物政策,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㈥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㈦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㈧贯彻落实全县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㈩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开展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省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二)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医疗保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健康技术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整县摘帽战,强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关键之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和县两会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健康平利为统揽,以健康扶贫为主线,深化综合医改,加强疾病防控,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创造性地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健康基础。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㈠全力以赴,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㈡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健康平利建设;
㈢聚焦难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㈣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㈤全面提升,做好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工作;
㈥转变职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与健康老龄化工作;
㈦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利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合疗办和11个镇卫生院。其中局机关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县合疗办、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11个镇卫生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平利县卫生健康局内设办公室(法监股)、规财股、医政医管股、公共卫生管理股(计划生育管理股)4个股室及卫计信息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两个事业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7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平利县卫生健康机关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2人(卫计信息中心8人,卫生监督所14人),现有在职人员45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550人,现有在岗(含聘用)人员981人,卫健系统共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0人(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遗属人员45人。
五、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㈠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3700.7014万元,预计支出3700.7014万元。较上年增加17.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标、同时将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机关养老单位统筹及职业年金单位应缴纳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㈡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700.7014万元,预计支出3700.7014万元。较上年增加17.21%,增加原因同上。
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0.7014万元,预计支出3700.7014万元。较上年增加17.21%,增加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行政运行支出549.6032万元、乡镇卫生院1426.6542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80.2564万元、妇幼保健机构371.8373万元、财政对新型合作医疗机构补助116.5778元、综合医院633.312万元、中医(民族)医院322.4605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3479.967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73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32万元)。
㈣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㈥机关公用运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的机关公用运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5万元,其中32万元为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九、名词解释
㈠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㈡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平利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平利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