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管。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县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平利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政“6个十”目标任务和兜底脱贫两个重点,聚焦“三最一专”职责定位,在抓重点、抓落实、抓作风上持续用力,扎实推进兜底脱贫、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区治理和社会福利工作,奋力推进全县民政追赶超越发展。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全年兜底脱贫任务。完成城关镇八里关村驻村帮扶巩固提升工作任务。二是持续稳妥推进殡葬改革,继续抓好安平高速沿线的殡葬管理。启动建设城市经营性公墓二期工程。三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让每一个弱势群体受到更多关爱。四是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指导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五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与补贴发放工作。六是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管理、年检等工作,鼓励和引导县内社会团体参与扶贫项目,助力脱贫攻坚。七是持续做好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政策保障工作。八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建成1 个标准化社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利县民政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等4个股室,下设县社会福利院、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所、县社会福利管理中心(县中心敬老院)、7个区域敬老院,11个直属事业机构。
平利县县社会福利管理中心(县中心敬老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护理部、餐饮部、医护室、安保部等4个办公室,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平利县民政局单位总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37名。单位实有财政供养的在职在岗干部职工71人,退休人员25人,遗属8人,六十年代精减人员14人。
平利县中心敬老院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737.5万元,其中:房屋价值2581.2万元。
六、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入1162.7万元,支出1162.7万元。同比2018年增长43%,县直敬老院五保户补助纳入年初预算,不在本单位反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162.7万元,支出1162.7万元。同比2018年增长43%。县直敬老院五保户补助纳入年初预算,不在本单位反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62.7万元,同比2018年增长43%,县直敬老院五保户补助纳入年初预算,不在本单位反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行政运行支出835.9元,社会福利事业支出78.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48.2.同比2018年增长43%,县直敬老院五保户补助纳入年初预算,不在本单位反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1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95.6同比2018年增长43%。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会0.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85.1 万元,其中水电费3.7万元,邮电费0.6万元,办公经费及其他75.5万元,工会经费 5.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费用。
附件:平利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平利县民政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