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组织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牵头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污染减排计划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负责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重金属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核和发放。
5、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6、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核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核与辐射设施使用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环境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9、监督执行国家和省上颁布的各类观景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指导全县清洁生产。
10、负责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以持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努力建设中国最美丽乡村为目标,围绕上级下达年度环保考核任务,狠抓各项环保工作落实,确保主要河流及水源地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98%以上;全面完成市下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5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稳定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并控制在下达指标范围内,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21天;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农村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危险废物有效处置,辐射环境保持安全,各类面源污染有效控制,环境应急管理措施有效落实,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全县环境质量安全,环境秩序稳定,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绿色、循环、低碳、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居民健康环保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成为平利人民的生态福利。
2.强化环评服务。一是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严守“三线”,落实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强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做到事前调研核查、事中督察巡查、事后检查监管,准确把握空间、总量、准入三个环节,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调节器”和“控制阀”作用,推进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转变,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环境质量。二是将2019年作为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升年”,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以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为抓手,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通过对企业开展宣传培训、主动结对帮扶、降低治理成本、支持低排改造、落实正向激励等措施,实现由“监管型、约束型”治理向“服务型、引导型”治理转变,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强化项目服务。坚持保护优先、服务高效原则,融环保监管于服务之中,搞好重大项目申报争取过程中的环评审批跟踪、协调与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为民服务,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服务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效能。不折不扣完成市县下达脱贫攻坚项目任务,支持民生工程、生态建设和循环产业等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加快审批,定期沟通,促进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环保部门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强化对口衔接,力争古仙洞水源地综治项目落地,争取建成县级环境监测站,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环境执法平台、“互联网+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系统建设,提升环保基础能力。
4.推进污染减排。坚持结构、工程、管理、政策、考核“五管齐下”,深入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污染减排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环评法》和“三同时”制度,严控“两高一资”,以环评审批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产业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二是按照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三是严格落实污染减排总量控制制度,持续加大工程减排项目督办力度,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强化防污治污设施规范化运营监管,提高运行效能和效果,推进污染源和环境污染信息公开,确保国控企业“三率”达标。
5.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紧扣平利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采取点面结合和立体化、拉网式排查整治的方式,全面开展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配套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与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倒、秸秆焚烧等突出问题,力争当年完成 28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当年新增项目村30个,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6.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围绕安康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持续做好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及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配合工作,深化巩固省级生态县创建成果,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和绿色学校、社区创建,力争到2022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占比达到80%以上,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7.打好青山保卫战。以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整治为契机,持续推进秦岭(巴山)生态环保10项专项整治及“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围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狠抓生态修复治理,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强化全域网格化监督巡查和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砍乱伐、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行为,持续推进矿山修复和尾矿库治理,全面加强禁止、限制开发区内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常态化管理。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生态红线监管,筑牢生态屏障。
8.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各项要求,持续加大砖厂“冒黑烟”、“四尘”(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三烟”(餐饮油烟、烧烤油烟、秸秆垃圾焚烧浓烟)、“三气”(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力度,强化矿山管理,严管严控大气污染,继续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不断提高空气环境质量,确保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21天。
9.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汉江水质保护“10项行动”,全面履行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一是严格落实“河长+警长+督察长”环境监管和河道管理日常管护责任,制定更加严格的石牛河、古仙洞水源地保护措施,强化坝河、黄洋河、岚河、吉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集中开展涉水、涉排、涉污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河道采砂、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水“零排放”。二是结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编制水功能区划,强化排污口设置管理,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三是加强汽柴油、液化石油及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运输环境监管,严防化学品遗漏造成水质污染。四是落实工农业污染减排措施,规范用水管理,控制污染排放,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执法检查和水质监测,确保主要流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
10.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学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土十条”。一是巩固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护生物多样性,统筹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减少水土流失。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矿企业、集中式饮水水源地周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有污染隐患的区域的风险评估和排查整治,夯实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三是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农业园区、食品加工厂、养殖场、化肥农药污染管控;强化户用沼气使用、维护、报废管理,推进种植业沼肥综合利用、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加大对县域内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力度,严格建办养殖场环评审查,适度控制养殖规模,完善污染处理设施,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认真做好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有效推进农业污染减排。
11.力抓监管执法。一是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汉江水质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重点,切实开展多轮回、机动式、点穴式执法检查,实施“冒黑烟”、“黑臭水体”扬尘尾气、固体废物污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等环保专项行动,保持环保执法和督察巡查的高压态势。二是切实发挥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责任追究等8种手段的作用,坚持“四个结合”、“四不放过”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落实环保执法与公检法部门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案件移送、联合调查、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对以身试法者“零容忍”,对屡查屡犯者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四是与重点企业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环保专项督察,每年开展一次“回头看”,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大气污染、城镇噪声等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建立环境督察巡查执法台账,针对督察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五是针对秦岭生态环保“十项整治”行动自查发现和市上督查发现问题,以及市级环保交叉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排查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做好2019年度中省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六是强化环保网格化监管,研究制定网格化监管方案、培训方案及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网格员义务职责,落实网格员考核奖励,确保网格员电话接通率及政策知晓率始终保持全市第一方阵,探索建立河长、路长、林长、园长、街长“五长”长效监管机制。七是强化“12369”环保投诉平台管理,及时稳妥地做好环境信访调查处理、舆情监控处理和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八是健全监督举报和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加强“开放环保”和“信息环保”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黑名单”制度,对违犯环境法规、违法排污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
12.力抓反馈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县环境督察整改办综合协调、整改督办、责任追究等职能,协调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对照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查办工作方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间节点,对已完成整改查办的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望”,抓好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事项加大督察督办力度,督促尽快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着眼“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探索建立一整套务实管用的环保制度体系和推进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部门联合,强化执法监管,构建“党政同责、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管、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13.力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9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收官之年,要在总结完善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数据审核汇总,组织质量核查评估,加强工作指导督办,做好普查工作宣传,编制普查工作报告,总结发布普查成果,规范普查工作档案,严格保密制度管理,要坚持目标导向,严把时间节点,聚焦数据质量,做好全过程控制,有力有序推进我县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14.力抓环保宣传培训。一是紧扣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围绕“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培训,持续开展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知识“十进”活动,认真筹划实施2019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低碳日”和“保护臭氧层日”宣传活动。二是加强环保新媒体矩阵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互联网各等类平台,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宣传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三是结合“综治宣传月”、“科技三下乡”、“6.5世界环境日”、“12.4普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在电视台、电子屏滚动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在广场、集镇、社区等公共场所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利用手机平台发布环保倡议书、传播环保知识,使绿色环保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方式、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15.力抓环保体制改革。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环保体制改革政策文件,领会改革精神,把握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各项改革举措,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按时完成环保改革任务。同时要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地,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探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能力。
16.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持续开展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17.抓好脱贫攻坚。全面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行业脱贫项目任务,在配合抓好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贫困村环境整治,完成28村环境整治项目任务。进一步强化力量、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完成本部门包扶洛河镇水坪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年度脱贫摘帽目标。
18.抓好招商引资。充分利用环保绿色融资渠道,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狠抓项目资金到位、项目签约及项目储备,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同时坚持用明确的环保要求助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瞄准环保与发展双赢目标,把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环境准入关口,做到只设“路标”不设“路障”,从源头上守住环境安全门槛。
19.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本着释放市场活力,激发创业热情,服务创新驱动的服务原则,以抓好项目落地为根本,对接行政许可服务,对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容缺受理”、“延时服务”,积极探索“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严格落实“窗口受理无否决权”要求,切实转变传统思维,创新服务理念,不断规范环保窗口管理,改进干部作风,加强政务服务能力。
20.抓好综治安全。全面履行综治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普法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内部矛盾,妥善处理化解纠纷,竭力消除不稳定隐患,维护环保系统安全稳定。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综治维稳工作安排,加大对扶贫挂钩村的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活动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文明创建。
21.抓好效能提升。围绕加强依法行政、环评审批、排污收费、信访投诉、宣传教育等工作,将规范环境管理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将树立以人为本观念和创新工作机制相结合,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将落实工作目标和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扎实开展“四抓一比”和创优争先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审批能力,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效能,打造忠诚、担当、高效、活力、智慧、廉洁机关,确保各项工作运行协调顺畅有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预算单位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本级(机关)预算。
(二)内设机构。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是中省市驻平单位,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平利县环境监察大队、平利县环境监测站。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均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9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单位预算收入208.14万元,预算支出208.1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208.1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项目3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8.14万元。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23%,原因如下:1.工会经费纳入全额预算;2.政策性调资;3.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增多;4.大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监测站运行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9.7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与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调减。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车辆保有量为2,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 工程类预算2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70.00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9.37万元,较上年有所减少 ,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对公用支出进行了调减。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附表.xls
平利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