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全总、省总、市总和县委的中心任务、工作部署,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县总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措施、方案、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企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工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5、为职工和基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参与协调社会矛盾和处理在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6、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的活动,发动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7、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
8、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承担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深化“三服务”活动长效机制,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按照“会、站、家”一体化的思路,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创办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职工之家”。坚持和不断创新“四季送”活动。做好促进再就业,困难劳模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
10、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1、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12、负责领导平利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2.按照“三往”(往职工中走,往心里做,往实里落)行动工作部署,以组织职工、宣传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为己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
3.扎实开展好联村帮扶工作。
4.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
5.持续深入推进“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竞赛。
6.继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
7.认真落实好全民健身运动。
8.始终坚持依法维权基本职责,大力加强维权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
9.突出精准帮扶,全力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10.扎实推进“互联网+”网络工会服务平台建设。
11.全面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党的建设。
12.持之以恒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工会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人。
五、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县总工会预算收入233.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10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会经费专项资金列入了部门预算。
2019年县总工会预算支出233.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支出较上年增长1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县总工会财政拨款收支为233.69万元,较上年增长103万元。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县总工会财政拨款收支为233.69万元,较上年增长103万元。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分类:群众团体事务(2012901)支出233.69万元,较上年增长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43万元、公用经费133.26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2万元。
平利县总工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