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决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基本情况
平利县统计局是正科级县直属行政机关单位,下设平利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和平利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部编制19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8人,退休人员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7人,遗属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工作政策、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贸易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加强对全县各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和各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业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网络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九)为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提供服务。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力追赶超越,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对标县委、县政府年初工作部署,紧盯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和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加强统计业务,做到应统尽统,为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统计支撑。
2、反映经济增长,扎实开展各项统计专业调查。遵循国家统一制度规范,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的时间节点,克服人少事繁的矛盾,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经济社会30余项统计专业调查任务。与此同时,还完成了脱贫攻坚、旅游市场、双创满意度、营商环境监测、绿色发展等统计调查任务,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信息,较好满足了社会各界的统计需求,构建服务型统计迈出了新的步伐。前三季度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总成绩位居全市第一。
3、积极挖潜提质,着力推进五上企业申报纳统。围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县域经济监测考评等工作,我局积极履行牵头协调、业务指导职责,为县域经济发展寻找新支撑。截至目前,固定资产投资新项目入库131个(10月底),新“五上”企业培养入笼通过国家审批38户,按照市对县考核口径全年净增38户,为来年确立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4、强化组织协调,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政府名义印发了《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平政发〔2018〕12号),明确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对象和范围以及内容和时间。成立了平利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与各镇、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确保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开展镇村两级培训,截至目前,完成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全县2272户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5709户个体户的清查摸底及行业编码工作,正在进行数据审核及纠错工作。与宣传部、广电台积极协调,扎实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各镇、各单位按照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过电视台、“中国统计开放日”、标语横幅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5、苦抓真帮实干,脱贫攻坚包村帮扶卓有成效。积极做好正阳镇洪家坪村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党员在前”干部帮扶主题活动,确保能够年度减贫任务完成。争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0万元完成了该村5组至6组村级道路硬化;积极筹措帮扶资金5万元,同时筹措资金3万元用于装修洪家坪村便民服务大厅;招聘一名大学生充实到驻村帮扶队伍;开发公益性岗位一个。新发展茶饮加工厂一个今年4月已投产运营,继续发挥洪家坪生态猪养殖合作社作用,带动产业脱贫。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中我局位列“良好”行列。
6、深化“两学一做”,突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讲规矩、守纪律成为常态,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机关风清气正、高效运转,为推进全县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我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57.812万元,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8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我局行政运行经费257.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2、无缴入、收到县级财政专户经费。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①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接待次数11次,来宾人数共计105人,陪餐人数共计33人),与去年同比上浮32%,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县开展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单位分别接受了省、市统计部门对我县进行的普查业务指导工作及其他统计专业实地检查,并对镇村两级多次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故公务接待费有所提高。
②无因公出国(境)费。
③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名下无自有车辆,故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统计公信力为主线,突出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克服困难有所作为,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在全体干部努力下,我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积极动员开展了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为我县盘点家底,为县委县政府经济决策做好参谋助手;前三季度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总成绩位居全市第一。
平利县统计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