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参保企业、参保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维护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和《陕西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办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要求,以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67号)要求,现将平利县2018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如下:
一、养老保险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1、覆盖范围:截止2018年底全县正常参保单位136户,参保干部职工总计7625人,其中:在职职工5164人;退休人员2461人。
2、基金收支情况:2018年1月至12月征缴个人部分养老保险费2599.37万元,财政配套6516.87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基金专户。2018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4086.27万元。
3、调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陕人社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工资进行调整,7月已执行到位,共计303.15万元。
(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覆盖范围:截止2018年末全县正常参保企业200户;参保职工总计13660人,其中在职9242人、离退休人员4418人;参保总人数较上年末增长889人,其中在职增长673人,退休增长216人。
2、基金收支情况:2018年实收养老保险费4504万元,其中:企业实缴3500万元,当期实缴2992万元,补缴往期欠费508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实缴949万元(含灵活就业人员2月份前补缴上年度养老保险费9万元);补缴欠费利息55万元。
2018年发放养老金12048万元,其中:发放取暖费1064万元,离休人员养老金31万元,退职人员养老金36万元,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10917万元,发放率100%;统筹项目外支出221万元,其中:发放其它军转补贴21万元、独生子女补贴110万元、志愿军补贴1万元、遗属生活补贴16万元、内退生活补贴(含迟退补发)73万元;丧葬费及抚恤金464万元。合计支出12733万元。
3、调待情况:按照陕人社发[2018]32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进行全面调整,并于7月15日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调整惠及全县4258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29.5元,平均调整增幅达到6.45%。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参保情况:截止2018年底,参保12.68万人,其中缴费8.07万人。2018年为13924名“十四类人员”累计发放工龄补贴608.721万元。
2、基金收支情况:2018年度基金收入7158.49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5800.39万元、个人缴费收入1013.69万元(其中:政府代缴费用189.70万元)、利息收入323.77万元、转移收入20.65万元。
2018年支出合计5400.2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5057.49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35.81万元、丧葬费支出103.11万元,转移支出3.85万元。
二、失业保险
(一)参保情况:全县参加失业保险6007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全县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0.08万元,全年无支出。全县企业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5.24万元,由地税征收直接划入市基金账户,当年支出145.87万元。
三、医疗保险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情况: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502人,其中:在职7827人,退休3675人。
2、基金收支情况: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98.8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866.71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2010.77万元,大病统筹基金收入107.42万元,大病救助基金收入613.95万元。
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83.4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256.98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1592.44万元,大病统筹基金支出295.62万元,大病救助基金支出256.73万元,上解风险储备金支出81.70万元。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情况: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815人,其中:成年人10803人,学生儿童4012人。
2、基金收支情况: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03.27万元,其中个人缴费460.43万元,各级财政补助842.84万元;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69.15万元。
四、工伤保险
(一)参保情况:全县工伤保险参保9397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10.73万元,支出522.32万元,上解风险储备金支出43.40万元。
五、生育保险
(一)参保情况:全县生育保险参保7408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全县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7.34万元,支出111.98万元。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