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兴隆镇冠汝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区G区建设项目安置房二期工程,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18)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移民搬迁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兴隆镇新场街村。
2.2工程内容:新建安置房 1#楼砖混结构六层,建筑面积3014.21平方米;2#楼砖混结构五层,建筑面积1264.3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10天。
2.4招标范围:《平利县兴隆镇冠汝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区G区建设项目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图纸所列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650万元
2.6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书平发改农经招标核字(2019)16号文件批准,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有效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或是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电子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原件,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人社部门出具有效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在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报名室(508室)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附上述资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各界导报》发布。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须按平纪发(2018)23号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监督电话:0915-8661186 ,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0915-8428944;举报网址:http://shananxi.12388.gov.cn
8.2 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 话:0915-8661058
代理机构: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香溪路23号(市审计局A栋一单元101室)
邮 编:725500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13484694225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