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信息来源:人大办 作者:王浩瀚 发布时间:2019-04-04 09:17 【 字体:

4月3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代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朝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尚磊,县政协副主席王志大应邀参加会议。县法院院长王超、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18年度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度民主测评有关问题和干部履职评议个人整改情况的报告。

汪贤存强调,一要在新起点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县监察委要按照《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规范和正确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二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要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依法运用多种手段防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进一步提高法院执行工作水平。县法院要依法运用执行强制手段,健全完善执行联席会议和联动威慑机制,用好执行救助基金,加强执行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四要确保深度贫困村如期脱贫。县政府及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十条措施”,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全力以赴做好帮扶工作,坚决兑现“脱贫路上一个都不掉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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