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财社[2017]195号)等文件精神,平利县2018年第四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126人42865.5元,经初审,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9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孙 铁
受理电话:0915-8421373
附件:平利县2018年第四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xlsx
平利县创业就业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