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财政补贴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8号)和市农业农村局通知精神,我县按要求组织核查,经现场踏查和企业申报材料综合评定,平利县广孚益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平利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平利县中原牧业有限公司、平利县利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平利县鑫旺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家养殖企业符合省级种猪场财政补贴申报条件。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监督投诉电话:0915-8420476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