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蒋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代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朝阳,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院长王超,县公安局局长熊海波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了14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并依据《平利县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汪贤存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任命了14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这是我县机构改革圆满完成的一个重要标志。他要求,一是要自觉尊崇宪法法律厉行法治,认真学习宪法、部门主体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严格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把依法治县的各项要求切实贯彻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治县的水平。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恪守为民之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落实惠民政策,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将本部门和本人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慎终如始履职为民,践行诺言。三是要认真办好代表意见建议回应人民关切,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推进本部门重点工作落实紧密结合,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第一责任人”制度,要坚决杜绝文来文往、“只办文不办事”的现象,不断提升办理实效,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四是要努力提高施政能力,把加强学习贯穿履职始终,把高效施政作为履职追求,把廉洁从政作为基本要求,在推进平利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主动担当作为。五是要推动常委会工作再上新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制度,依法监督要有新举措,任后监督要有新办法,调查研究要有新成果,不断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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