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坝河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30 10:40 【 字体:

1.招标条件

平利县坝河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1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资金。招标人为平利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城关镇

2.2项目概况:综合治理长度5006m,新建防洪堤2431m,新建下河踏步7处,排水涵管2处,新修堤顶道路2097m。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平利县坝河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5、项目概算价:约2847万元。

2.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工程划分为七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I标项:WSL0+000.00-WSL0+367.60,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II标项:WZL0+000.00-WZL0+422.80,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III标项:WXL0+000.00-WXL0+457.50,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Ⅳ标项:XDL0+000.00-XDL0+502.70,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V标项:SHL0+000.00-SHL0+290.79,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VI标项:SHL0+290.79-SHL0+471.79,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VII标项:SXL0+000.00-SXL0+200.00,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监理标项:平利县坝河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Ⅰ~VII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资格证件有效,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标项每个投标企业只能对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领取地点:平利县水利局四楼报名室领取。

4.2施工标项报名企业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注册在本单位)、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扫描识别)、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或是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电子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原件、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为准),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县内企业由县人社局出具证明,省内县外企业由市人社局出具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施工监理标项报名企业由拟派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注册在本单位)、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扫描识别)、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或是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电子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为准),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以上均附胶装成册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胶装封面须写明标段及企业名称)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 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受理)。 报名地点:平利县水利局四楼报名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秦都市报》、《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7、其他要求

本项目须按平纪发(2018)18号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

监督电话:0915-8661186,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0915-8428944;

举报网址:http://shananxi.12388.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平利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5-8418112

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党校路南苑国际2栋C40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29992012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