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发改委《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安发改产业函〔2019〕7号)精神,现将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9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文件予以公告,请县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按文件要求,准备好上报资料,于1月12日前报送平利县发改局,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按《平利县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提请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发改委。
联系人:陈浩 8419826
附件:1、安康市发改委《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9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