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预算单位: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安财采管〔2018〕34号
2、市局文件附件
平利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