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柯昌富,党组成员刘永恒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蒋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代强,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院长王超、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县人大财经工委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平利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并进行了民主测评。
汪贤存强调,一是县政府要以今年的财政收支情况为依据,科学编制2019年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进一步降低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幅度,切实增强财政预算的约束力。二是“一府一委两院”要继续抓好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以“两推进、两完善”为重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明年脱贫攻坚实现良好开局,夯实全县脱贫“摘帽”基础。三是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抓好回头看,认真谋划新一年的工作,切实做好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四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民生热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提出更多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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