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地址: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发布时间: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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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
我是老县镇凤桥村三组村民。因老家房子坍塌了只有租房居住。从零八年以来我一直在安康打工 一四年房屋 垮塌后我只好把父母接来和我一起居住,一家六口人蜗居在二十多平米的房子里 实在是不方便 ,也便于工作我于2015年底在汉滨区吉河镇前进社区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安置房,在今年2月份回老县申请搬迁补助时得到的答复是你家在档案里只有4个人,最多只能买80平米的房(我媳妇户口是14年迁来的,15年又添个小孩)经过多番周折我才了解户口有个动态调整功能时又到镇上询问,可再次得到的答复是就算你户口没问题但不是在本县、镇购买的房子还是没有补助的。
可据我所知,安康市在17年初给各县下发了一个“跨区域搬迁安置办法(4号)文件”。文件中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跨区域搬迁安置,同等享受各项惠民政策!)但不知县领导是否给各乡镇传达到了吗?
再说说我个人实际情况:父母身体一直不好,就最近一两年内频频上医院,多者过万,少者也是好几千元(安康市中心医院和老县卫生院都有记录可查)!我媳妇要照看两个孩子只有我一个人上班,勉强维持生活。如果说让我把房子买到镇上才给补助的话,那就意味着我们先饿着肚子等政府给了补助才有饭吃,但也解决不了跟本问题还得靠我们自己发展吧!我想问一下所谓的精准扶贫,“精准”二字是什么意思?还望领导及时调查,给我解惑!
回复时间:2017.5.1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17年5月3日反映“在汉滨区吉河镇购房是否享受移民搬迁补助等相关问题”问题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人口数量不符问题:经查,凤桥村三组村民张某某,2014年贫困户评选时,其妻户口尚未迁入(迁入时间为2014年11月),其次子系2015年6月所生,加之张某某全家长年在外地居住,与村组很少发生联系,村委会此前无法了解到户口变化情况。因此,贫困户系统信息里显示为4人,现已更正。
2、关于在汉滨区吉河镇前进社区购买房屋是否享受补助的问题,建议携带贫困户相关资料,到平利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具体咨询,联系电话:0915-2110621。
| 责任编辑:万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