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利县免疫规划工作以“规范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巩固维持无脊灰成果、实施消除麻疹、控制流行性腮腺炎疫情、降低乙肝发病率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督导考核,加强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把预防接种“家长课堂”纳入免疫规划常规工作,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的认知水平,保证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一)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强化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IPV、bOPV)、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常规疫苗的接种管理工作,继续保持各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高质量的接种率。
开展预防接种监测。县疾控中心、各镇中心卫生院按时报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及第二类疫苗接种数量。每月对接种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接种督导,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并保证第二类疫苗接种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有序开展。
2018年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保证12次以上的冷链运转工作,按照安康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安康市预防接种单位设置调整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实行镇集中接种为主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在有条件的接种单位要争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各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明确服务对象,覆盖一定责任区域,同时承担全镇流动儿童接种和村级每月运转结束后查漏补种工作,各村级接种点应每月增加接种时间,每月至少提供2次预防接种服务。
(二)加强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推广预防接种“家长课堂”
2018年各预防接种单位将预防接种“家长课堂”纳入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要积极开展“家长课堂”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家长进行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各镇中心卫生院对该项工作要进行安排部署,培训师资力量并定期开展“家长课堂”,确保工作实效,县疾控中心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免疫规划工作考核。
各预防接种单位在候种室、留观室、儿童和家长可及场所播放推广省级统一开发制作的“预防接种知识”动画片。
(三)开展疫苗免疫成功率和人群抗体水平监测
继续在全县开展人群抗体水平和疫苗免疫成功率监测,及时发现薄弱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查漏补种或强化免疫活动,确保目标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高接种率和高免疫水平。继续配合省级完成腮腺炎病例对照调查项目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送检工作。
(四)规范疫苗管理
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做好2018年生物制品分发及2019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加强疫苗管理工作,合理分配疫苗,杜绝浪费现象,各镇每月实行疫苗使用情况反馈制度,并每月核查村级疫苗领取与接种情况,运转结束后村级不得留存疫苗。镇、村要按国家最新下发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要求及时做好疫苗接收和验收工作。县、镇级要及时通过《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强第二类疫苗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管理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所有接种单位要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开展2次适龄儿童全面摸底调查,城区接种单位每2个月对辖区适龄儿童开展摸底调查,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要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证,实行流动儿童接种卡的单独管理,并及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补种的原则及时接种;并对流入流出儿童做好时间标记;村、镇、县每月逐级上报流动儿童情况;摸清底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免疫接种数据报告。
(六)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
县中医院、各镇中心卫生院要按照平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平利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平卫计发〔2017〕107号)要求,继续做好2018年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各镇中心卫生院应做好查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做好与辖区学校的接洽工作,做好对该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春季入托新生和转学儿童做好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
各镇中心卫生院分别于3月31日和10月1日前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情况。
(七)开展AEFI监测和报告,妥善处理异常反应
各预防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对出现的AEFI立即报告并开展调查和诊断处理。健全AEFI病例监测与报告系统。各镇中心卫生院对AEFI进行初步调查,并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做出诊断后要及时对网报资料进行修订和完善。日审核AEFI监测数据。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提高监测系统敏感性和完整性,并完成各项监测指标。
(八)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疫苗冷链监测和追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各预防接种单位分利用已建成的安康市免疫规划信息平台,及时推送数据,并开展培训提高操作技能,提高平台数据质量,加强儿童接种管理,特别是流动儿童的管理。各预防接种单位应及时清理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重复个案,并对失去联系≥12 个月或迁出、死亡的儿童个案及时标注处理。对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完善儿童身份证信息的录入(儿童尚无身份证号码的需录入母亲身份证信息),有效进行流动儿童的个案信息交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级接种单位需全力配合完成疫苗冷链监测和追溯管理系统的部署和运行。
二、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
(一)巩固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
各医疗卫计单位要加强AFP病例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工作,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提高我县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WHO要求。各镇中心卫生院收到AFP病例报告后,立即向县疾控中心电话报告,并配合县疾控中心在48小时内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病例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双份大便标本,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AFP病例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发现本辖区高危AFP病例要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调查报告。各镇中心卫生院每旬对辖区内AFP病例开展主动搜索,主动搜索结果上报县疾控中心。
(二)实施消除麻疹措施,加强麻疹风疹监测
各医疗卫计单位按照《陕西省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开展麻疹、风疹监测工作,提高该监测报告系统的敏感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对报告的疑似麻疹和风疹病例,各医疗卫计单位负责调查的专业人员应在接到报告后的48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负责对就诊的监测病例采集血标本和/或病原学标本,并协助将标本于24小时内送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加强麻疹疫情控制工作。各镇中心卫生院对报告的每例麻疹病例,要根据《麻疹疫情调查与处置技术指南(2013年版)》和《陕西省麻疹疫情控制方案》要求,开展病例主动搜索、接种率评估、含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中心卫生院每月分析辖区内的发病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三)加强流行性腮腺炎控制工作
在提高常规免疫麻腮风疫苗接种率的同时,各镇中心卫生院应对辖区流行性腮腺炎疫情进行定期分析和研判,必要时向县卫计局和县疾控中心申请在辖区对重点人群开展含腮腺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在腮腺炎的流行季节,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腮腺炎的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要及时报告,对传染源要隔离治疗、对教室等公共场所要进行消毒、对无免疫史的人员要进行应急接种,以避免腮腺炎疫情的扩大蔓延。配合做好腮腺炎采集咽拭子标本工作。
(四)加强乙肝疫苗的接种,做好乙肝控制工作
县、镇各医疗卫计单位以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为重点,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乙肝高暴露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2018 年完成对 1988、1989、1990、1991年出生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五)加强流脑、乙脑等疾病监测和控制工作
各镇中心卫生院要加强流脑、乙脑疾病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疑似流脑、乙脑病例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诊断及乙脑确诊病例的六个月后随访工作。
三、督导、培训及宣传
(一)加强督导考核。各镇中心卫生院要对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免疫规划规范管理进行定期督导考核,提高对薄弱村卫生室的督导频次。重点对“家长课堂”开展情况、本辖区的预防接种单位设置、管理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麻疹、乙肝和流行性腮腺炎专病专策防控措施落实、疫苗和冷链设备管理、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等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进行1次督导,全年有两次接种率调查并总结上报。
(二)进行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培训。各预防接种单位对所有免疫规划人员开展2016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相关业务培训,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按要求开展和实施。
(三)广泛宣传,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知识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