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索引号 | /2018-0000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发〔2018〕22 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11月12日 |
各镇和县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县政府的决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有效期制度,切实做好行政管理衔接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