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4 10:49 【 字体:
根据平利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平财建〔2018〕2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示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起草本县交通运输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物流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指导城乡客运、货运及站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负责公路、水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公路、水路、码头、港口等设施养护管理的政策、规章、办法,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地质灾害的评估、治理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地方扶持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汽车站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
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
(九)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
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做好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外部环境协调保障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冯家梁隧道——七一前夕隧道基本竣工,并开通试运行。龙头村“一路一桥”项目——已于8月底完工。长安镇茶山步道油路建设项目已于7月1日完工。金龙大道改建工程——已于9月建设完成。魏新路项目——已于10月28日全面完工。萧家坪大桥项目——已于8月底竣工通车。
白狮二级路项目——9月19日试验段已经开工建设。马盘山现代农业园区道路——5月正式启动建设。洛南公路项目——年内完成招投标,2018年1月启动试验段建设。安平高速西引线大桥——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西大桥项目——基本完成危桥入库和工可设计。2017年生防、完善工程项目——9月动工建设,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百朝路项目——百朝路路基工程全面完成,路面完成50%。由于受到9.25洪灾影响,多处路段出现塌方、路基毁损,损失惨重,再加之路面使用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不能及时保证、外部环境协调保障等原因,预计2018年5月完成建设任务。红双路项目——路基完成100%(包含9.25洪灾路基损毁在内),双层水稳铺设12公里,年内完成12公里油路铺筑,全部工程预计2018年5月完成。安平高速西引线项目——已完成首段720米铺油任务,但城关镇尚未完成下余路段所涉及的1户征地、1户房屋拆迁,因此工程暂时无法施工。城洛路项目——B标、C标已完成建设任务,A标段还余3公里,城关镇正在进行征地补偿,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二)交通脱贫建设任务进展顺利
根据《平利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行业实际,编制了《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交通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高峰为组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李东为副组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奠定了基础。
从元月份开始,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今年脱贫的34个贫困村逐一审定核查交通脱贫攻坚项目,最终核定落实项目58个,总投资5873万元。其中:落实道路硬化项目86.4公里/43个、桥梁建设项目311.4延米/16座。
(三)扎实做好农村公路养管工作
一是在上半年3-4月开展了为期50天的“集中养管月”活动,在县乡公路开展集中养管大比武,在道工中开展养管工作评比,使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形成相互评比、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二是积极开展清理乱堆乱放、乱占乱建违法行为,以平旬路、安平高速西引线建设全市精品县乡路,加强路政执法,定期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乱堆、乱放、乱占乱建违法行为,确保了列养公路安全畅通。三是扎实做好汛期农村公路水毁抢险抢修工作,尤其是面对9.25洪灾,我局不等不靠,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和所有养护工人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当中,积极清除水毁塌方、抢修临时便道,恢复受损道路,在最短的时间内抢通了通往各镇的主干公路,为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打通了“生命通道”。四是积极指导各镇做好通村公路养护管理。报请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通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确保通村公路安全畅通。
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70%。经自查,全县县乡村公路MQI指数分别达到77.5、76.5、77.6,均超预定目标。
(四)城乡运输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稳步推进县城公共交通建设。城乡公交一体化中心调度站已建成投入使用,县内公交线路达到8条,投放公交车42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0辆,绿色出行局面初步形成。客运班线18条,其中县际班线11条,投放客车38辆;县境内班线7条,投放客车14辆,全县乡镇通班车率100%,建制村通客车率为88%。二是积极开展打击网络“黑车”专项整治工作。自6月份开始,由运管所联合公安交警,开展了打击网络“黑车”的联合执法行动,在高速路口、平镇路口、平旬路口、白沙路口等重点区域设立固定稽查岗,严厉打击网络“黑车”和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针对客运、出租、危运等重点领域分别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以顺风车、拼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串线、站外揽客等非法违规经营行为。本着依法纠违,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截止10月,共查处非法营运案件5起,查扣车辆6辆,查处取缔黑驾校培训点1家;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6起,100%妥善处理。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三是深入开展公交改革调研。平利县是省交通运输厅确定的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的试点县。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精准扶贫的迫切需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240号),为了进一步发挥农村客运在脱贫攻坚中的推动作用,打通农村客运“最后一公里”,我局组织专业力量,对全县公交改革进行深入调研,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并于6月底以平交字[2017]78号文件报送县深改办。
(五)农村公路超限治理工作形成机制
运管所加强对源头治超的监管,与7家重点源头企业签订了《源头企业治超目标责任书》,每月坚持8次货运地巡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与企业实际配载情况相互印证,防止源头企业阳奉阴违。农管局加大路面巡查治理力度,重点在平旬路开展集中治超工作,严厉打击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形成震慑,有效遏制了超限运输反弹势头,将农村公路“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
(六)贫困村帮扶工作细致务实
我局结对帮扶的是兴隆镇熊儿沟村和新场村,都是今年的脱贫村。局党委把脱贫攻坚作为交通中心工作来抓,选派了两名拟提拔后备干部到村任职“第一书记”,常驻熊儿沟和新场村,协助镇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并在人力、资金上倾力支持,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攻坚的良好局面。同时,抽调两名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帮扶的兴隆镇熊儿沟村、新场村脱贫攻坚工作组长,制定了党委班子成员每人包帮10户、普通干部职工每人包帮5户和每月至少到村走访4次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及时了解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用力所能及的方式帮助他们抓产业搞建设增加收入,确保能够按时脱贫。
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又协调组织资金175万元,用于两村的连户路、便民桥、产业路、村级活动室附属建设、办公设备、村容村貌、村两委经费补助。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和包建村党员一同入户对两学一做、平安建设、新民风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为两村按期脱贫打下了基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1个局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局本级机关、农管局)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2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部门收入5136.17万元,比上年增长2052.37万元,增长率为66.55%,年初结转和结余1795.78万元。本年度支出4616.25万元,比上年增长1087.67万元,增长率为30.82%,年末结转2315.7万元。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业务增多。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513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8.67万元,占年度收入的74.93%;其他收入1287.5万元。2017年初结转和结余1795.78万元。
3、本年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支出合计4616.25万元,其中:基本支669.43万元,项目支出3946.82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48.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86.31万元,增长率为182.5%;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4.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6.84万元,减少率为9%。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业务项目拨款增长,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是部分资金拨款于年底才拨付至我局,2017年当年未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6万元、农林水支出4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02.7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5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8万元、公用经费216.6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1万元,减少了30.07%。其中:公务接待费2.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万元,增长了57.22%。公车运行维护费8.48万元(农管局),较上年同期减少5.98万元,减少了41.36%。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接待人次共计216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0.51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通过自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管理达到了上级要求和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促进了资金规范管理和机关运行保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3万元,增长了1.5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8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8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价值32.6万元。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交通局2017年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