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2 15:30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8-0554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8〕85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安节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我县定于6月11日至17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为“节能降耗,保卫蓝天”。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十三五”提出的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照明、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八项行动,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加快建设生态强县,绿色崛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重要作用。要通过举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电子屏、宣传栏、报刊等宣传阵地,对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节能低碳、节水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技术和知识多层面、多维度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节能工作中来,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践行节能行动。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停开空调、减少电梯使用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等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行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和办理公务,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降耗。
   (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为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各单位尤其是重点用能单位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知识宣讲等形式,引导大家从日常小事开始,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共同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让垃圾分类从口号变为习惯。
   (四)印发节能节水宣传画。各单位要及时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在办公区、公共场所以及职工食堂、住宅区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节电节水、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五)集中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县节能办将在女娲文化广场和县委、县政府机关院内集中组织开展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和机关工作人员宣传国家节能政策法规、节能知识、免费发放节能产品,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入,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
    2、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各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结合本部门的自身特点,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氛围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根据《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各镇、各部门务必于6月18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报县政府办(联系人:罗青青,邮箱:46787613@qq.com)。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18〕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