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统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2 10:05 【 字体:
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决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工作政策、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贸易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加强对全县各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和各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业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网络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九)为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提供服务。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法定授权,突出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遵循国家统一的制度规范,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业、农业、建设领域、商贸、劳动工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文化产业、人口变动、城镇化率等30余项统计专业任务,为准确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发挥了应有作用。与此同时,还认真完成了省市县安排的贫困监测、旅游市场、双创满意度等统计调查任务。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网络、快讯、公报、送阅件形式,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信息,较好满足了社会各界的统计需求,构建服务型统计迈出了新的步伐。
(2)严把单位入库管理、数据审核、基础台帐各个关口,保证了一套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企业网报数据高度衔接。2017“四上”企业年报、定报按照统一时间和要求顺利实现网上直报,直报率和网上报送率均达到100%。积极协调配合发改、经贸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新项目入库、新企业培养入笼及企业网络直报培训等工作,其中“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全年净增31户。
(3)争取各方支持、强化组织协调,完成农业普查后续工作。普查数据通过多级联审,层层把关,县农普办确认后,上传所有数据并修改错误,高质量地完成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全县农户录入50810户,规模户录入330户,农业经营单位403户。
(4)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切实把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始终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依法为”,通过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政府统计的公信力。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围绕“学习贯彻《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月活动,翻印统计法规400余册。立足学习培训、规范程序、执法检查、全程监督四大环节,围绕《行政许可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培训200余人次。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有序推行“双随机”执法机制,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5)紧扣中心工作、尽职尽责尽力,脱贫攻坚、双创、综治等工作较好完成。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正阳镇洪家坪村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了驻村工作队,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党员在前”主题活动,精准扶贫扎实推进。通过协调相关部门支持扶贫,争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0万元,我局帮扶资金10万元,启动了该村5组至6组村级道路改造;指导推进易地搬迁,今年“统规统建”4户,农户自建3户,交钥匙工程2户,旧改3户已完成。指导成立的洪家坪生态猪养殖合作社养殖效益初现。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决算公开前,我局编制19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9人,退休人员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7人。
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收支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我局年初结转和结余58.83万元,本年收入322.16万元,本年支出347.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61万元。
2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71万元,本年收入305.51万元,本年支出316.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无缴入、收到县级财政专户经费。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①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万元(接待次数12次,来宾人数共计126人,陪餐人数共计29人),与去年同比上浮48.5%,原因是2017年我局有两次较大规模接待,分别是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和湖北竹溪县统计局到平利统计局进行学习交流,所以较2016年有所增长。
②无因公出国(境)费。
③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名下无自有车辆,故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④单位培训费0.0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0.06万元;会议费1.52万元,相比去年减少1.86万元。因为2016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全面开展,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的培训班15期,培训农普人员900余人次,2017年该项工作处于数据整理分析等后期收尾工作,故会议费大幅下降。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统计公信力为主线,突出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克服困难有所作为,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并在年底目标责任考核为良好等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行政运行经费25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5万元,公用经费58.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7年有两笔政府采购支出。分别是数码相机采购及单位办公电脑采购。全部按照要求,向我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申请,审批通过后按程序办理。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办公地点位于平利县新正街政府大院3楼,无自有房屋土地;单位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9万元,明细如下:
①专用设备1.473万元(数码相机1.4万元;相机包、储存卡及百思滤镜共计0.073万元)
②电器设备2.37万元(冰柜1台,金额为0.1万元;格力挂机空调6台,金额共计1.67万元,格力柜机1台,金额为0.6万元);
③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19.13万元(台式机电脑26台,共计金额12.2万;笔记本电脑3部,共计金额1.95万;打印机15台,共计4.98万元;)。
④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4.5元万。(单位规范机房管理购置的企业级防火墙和内外网融合机等机器)
⑤家具用具及其他1.53千元。
(四)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说明: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资产流失,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单位的财务制度。制度内容包括支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详细内容。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统计局2017年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