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利县纪委、平利县监察局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1 16:05 【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平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平利县监察局(以下简称“县纪委、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县委巡察办公室设在县纪委。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全县反腐败工作。协助县委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监督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工作力量,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3、负责党的纪律审查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合法权益;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党纪案件。 
4、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的审核和考察;负责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及委局各科室负责人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5、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监察局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部门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6、负责审查违反国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部门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7、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和上级决定、决议等有抵触的条款,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负责党内法规、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两个责任。牢固树立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县委以上率下扛牢主体责任,年初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书记及各镇、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常委会先后8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班子、班子成员和各镇各部门全面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两个责任清单记实手册》,以履责情况过程留痕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将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落实“四个亲自”,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批示重点信访8件,督办重要信访案件4件,约谈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5人。县纪委主要领导先后深入11个镇,对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交锋见底式的约谈,督促他们履行好“第一责任”。加强对各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提醒、整改督办函33份,约谈党委、纪委书记26人次,实施党内问责34起29人6个党组织,领导干部问责94起92人24个单位,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氛围日渐形成。
2、聚焦三个助力,发挥服务保障职能。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关于“三个助力”的部署要求,聚焦脱贫攻坚、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保持高压,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先后制定印发了《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三个助力”重点任务清单》《平利县“三个助力”问题线索有奖举报办法》,坚持有奖举报、查处报告、专项巡察、明察暗访、通报曝光、联席会议六项制度,把“暗访、督查、巡察、曝光”作为落实“三个助力”的重要举措,以强化“四支队伍”管理为抓手,在全县79个贫困村安装“人脸+指纹”考勤设备,实行统一设备、统一管理和统一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人员的管理,先后对7个镇、4个村、36个部门68人次落实电子考勤制度不力的现象进行了通报。综合采取点对点驻村督查、日常检查、重点督查、专项巡察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定期通报曝光,推动“三个助力”成常态见长效。先后组织扶贫、农林、财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5次,移交问题线索18条,全年共查处“三个助力”案件108件,其中精准扶贫脱贫领域初核问题线索88件,立案72件,党政纪处分80人,诫勉谈话27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初核问题线索40件,立案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23人;规范市场秩序领域初核问题线索26件,立案24件,党政纪处分27人,诫勉谈话3人,对13件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3、持续正风肃纪,着力改进干部作风。始终把干部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释放“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开展《准则》《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活动,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6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8人次、廉政法规考试59人次,对309名拟树优评模和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在省市县各级媒体累计发稿1000余篇,报送《平利县推行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官权力》一文获全国纪检监察期刊评比“优秀文章奖”,《关于越级访重复访占比较高的原因与对策》获全市纪检监察“两学一做 重拾自信”主题征文三等奖。扎实开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明察暗访12次,同时,成立2个明察暗访组,围绕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进行长期明察暗访。今年,共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51件,立案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起。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为切入点,紧盯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四治四强”干部作风整治,先后对42个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单位负责人,“四上”企业培育、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工作滞后的9个部门和3个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以“党风带政风,政风促民风”为载体,按照“1+11+X”模式,建立了1个县级党风廉政“三风”教育基地,11个镇级家规家训馆,在财政、国税、县医院等单位建立廉洁教育窗口,构建县、镇、部门三级立体化的党风廉政教育网络。结合新民风建设,以村为单位,统一制作包括家训家规等内容的“中国结”悬挂到户,助推新民风建设,引领社会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4、坚持挺纪在前,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新的起点,持续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把握纪律审查的力度和节奏,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真正做到挺纪在前,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92件,处置问题线索307件,“五种”处置方式562次,其中拟立案159件、初步核实253件、谈话函询17件、了结133件,无暂存件。立案176件,同比增长41.9%,其中科级干部21件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实施容错纠错9件,第三季度执纪审查工作排名全市第一。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2件,排名全市前列。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36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73人、占47.2%,第二种形态处置161人、占44%,第三种形态处置27人、占7.4%,第四种形态处置5人、占1.4%。牢固树立“纪律审查安全无小事”理念,规范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度,有效确保了执纪审查安全。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质量和办结进度,推行执纪审查“红黄绿”制度,深化“镇查县审”制度,执纪审查质量在市纪委组织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执纪监督质量评查中荣获全市第一名。
5、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党内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设立了县委巡察办,建立巡察人才库,加快巡察推进节奏,集中开展了三轮次8个镇19个部门的巡察,实现了镇村巡察全覆盖,以巡察向纵深发展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累计发现突出问题125个,移交问题线索58条,反馈整改意见建议125条;对2014年中央巡视组交办的50件信访问题处置全面复核研判,处置市委“三个助力”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7件、整改问题3类13项。探索完善统派直管工作,推行统派直管纪检组《工作规则》、归口派驻单位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工作、派驻纪检组列席归口派驻单位同步会议记录、归口派驻单位重要工作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1+5”工作机制,强化对所联系部门重要事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监督,累计30余次列席监督部门重要会议,增强了监督实效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对村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全面推进镇纪委直接监管村监委会业务改革工作,11个镇142个村(居)监委会全部达到“六有”标准,规范业务,建立了“一册两本三表一台账”。村(居)监委会共列席或参与村“两委”会议1770次,收集并反馈意见建议240条,向镇纪委报告村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0条,真正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了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6、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坚决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制定了平利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带头、八不准”,以解决执纪监督能力不适应、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为目的,在委局机关开展“每月一课学习、每月一次工作汇报、每月一次工作晾晒比、每月评选一名纪检监察工作之星,每季度一次民主测评”的“五个一”干部作风整饬活动,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推行常委包案、联镇督导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度,每月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要求和时限,常委坚持以上率下,每周深入包联镇,面对面督导、手把手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展。认真学习研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110人次,参加中省市培训28人次,抽调6名基层干部到省市县纪委跟班学习,多途径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层级管理、分类考核,把办案补贴、年度综合考核奖金与执纪审查业绩挂钩,激发了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活力,营造了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中共平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利县监察局合署办公,机关2017年共有编制数55名,其中行政编制数44名,内设8个室部和第一至第八派驻纪检组。在职人员4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总收入973.96万元,总支出644.46万元。上一年度结余132.27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93.4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75.08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收入973.9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支出644.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31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973.96万元,较上年增长393.46万元。
2、2017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44.4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7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13万元,较上年增长70.75万元。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86万元,较上年增长133.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4.44万元,较上年下降20.0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平利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90万元,较上年10.61万元同比增长87.55%。增长原因,一是县纪委共有四辆执法执勤车,行驶里程均接近20万公里,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用增加;同时2017年县纪委助力脱贫攻坚,对全县79个贫困村均派出督查组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出车较多,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幅较大。二是2017年信访问题线索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且问题复杂,执纪审查后勤保障工作量大,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长。三是2017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数较2016年增加16人。
2、平利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会议培训费合计支出共1.06万元,较上年下降1.09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本部门严格管理经费支出,统筹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管理达到了上级要求和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86万元,较上年增长133.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4.44万元,较上年下降20.01万元。人员经费增长原因是2017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员比2016年增加16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国有资产总值173.3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 ㎡ 价值1.1万元,通用设备33 件价值70.06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213 件价值26.35万元,专用设备3 件价值5.37万元,执法执勤车辆4 辆,价值70.49万元,现均全部正常使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纪检委2017年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