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1 14:57 【 字体:
按照我县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现将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社会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组织、协调防范处理邪教有关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部门查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出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部门实施办法》,对工作滞后、矛盾突出的镇和部门实行重点管理并落实县综治委领导包联,对187名干部和32个单位、村(社区)进行了综治鉴定,并将平安建设知晓率、社会治安满意率、刑事发案、“一控双降”、进京非访5项指标作为衡量社会稳定的刚性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以全国两会、省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等敏感节点为重点,集中组织了3轮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开展了信访问题“百日治理”活动,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127起、化解1056起,其中排查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213起、化解198起,处置群体性苗头性事件16起。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17个重点项目和1个重大决策实施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扎实开展了“八整治、八打击”专项行动,排查解决了涉枪涉暴涉恐隐患12起,依法查处了“盗抢骗”、“黄赌毒”、进京非访、村霸作恶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334起、打击违法犯罪分子578人,其中查处“村霸”及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7起、治安拘留21人,查处进京非访、缠访闹访等信访违法案件13起、治安拘留13人,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12起、行政拘留19人,查处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6件12人,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案件10起、拘留26人、判处刑罚2人,查处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8起、药械经营违法案件4起、刑事拘留2人,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案件4起并对3家网吧进行了停业整顿,查处赌博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8人,查处赌博治安案件70起、处罚451人,关停取缔违规经营棋牌娱乐场所134家,全县“盗抢骗”案件同比下降36.3%,多发性侵财案件和涉众经济犯罪同比下降9%,全年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涉恐涉暴案件。已对92名闲散人员逐一落实了协管员实行“一对一”帮扶,对3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了监护责任并兑付了21.84万元监护补贴资金,建成了2个镇级“青春驿站”并帮扶农村留守儿童500余人次,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13个并对30个困难家庭开展了救助,全县92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加快推进治安防控体系“雪亮工程”建设,投入200万元的长安关垭子省际公安检查站升级改造即将完工,投入114万元为各镇更换高清探头99个,为一线民警增配执法记录仪70台,完成了长安、老县两个智能卡口维修升级,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了“虚拟警察”和“报警岗亭”,推广安装GPS“行车卫士”2245部、C级防盗门锁2345部,新发展“平安联防”用户210户,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了16类基层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新规划创建平安家庭5000户、平安单位104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预算只包括政法委机关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在职9人,借调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初结转和结余52.57万元,本年度收入247.3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8.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离,人员经费拨付相应减少;二是上级拨付司法救助资金减少。2017年度支出23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离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县级政法部门申请司法救助资金时间较晚,待资金审批拨付到位已是2018年2月临近春节。年末结转结余67.11万元。
2、本年度收入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98.8%,其他收入里主要包括市法学会及市铁路护路办拨付收入,占总收入的1.2%。
3、本年支出主要为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95.7%,拨付政法机关涉法涉诉资金10万元,占总支出4.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7.42万元,本年收入244.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本年支出总计204.69万元,你上年度减少59.2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08万元,占支出的94.82%;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支出的4.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1万元,占支出的0.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3%;公用经费3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7%。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7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8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不及时,本年度核销接待5批42人次7288元,其他接待费用至2018年1月才核销。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培训费用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组织参加综治维稳业务培训人数和时间增加;二是单位领导参加安康市委党校为期两个月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支出费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会议费用由县财政统一安排,未计入部门支出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4.69万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县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实施追赶超越工作大局,坚持按照“党建引领、问题导向、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思路,以创建“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为目标,以建设平安平利、法治平利为主线,以社会治理创新、系列平安创建、防范处置风险、强化法治保障、规范执法司法、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三同步”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新民风和平安平利建设,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实施追赶超越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94.0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政法委2017年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