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电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和有关材料起草、审核工作。
(三)负责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组织、材料收集、会议纪要;负责县政府领导讲话和工作汇报的起草、审核;协助县政府领导督办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各单位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组织协调,协助做好全县大型活动的组织;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检查、督促及领导活动的有关准备、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镇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及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九)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办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十)负责县政府网站管理和各类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县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做好全县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做好全县政府序列单位印章的启用、存档、销毁工作。
(十一)组织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
(十二)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
(十五)负责除军事系统之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和县政府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市对县考核指标和脱贫攻坚包村扶贫任务;围绕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决策事项,抓好督办落实和协调服务工作。
(二)完成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县政府各类文稿起草、审核、印发、报送及各级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23次,县长办公会议40次,各类现场会、调研会、座谈会、部署会、协调会、碰头会、汇报会300余场(次);先后起草脱贫攻坚推进会、三变改革会、县委全委会经济工作讲话、《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讲话文稿10余篇;发文746件,签收分送各类来文7610余件。
(三)加强政府法治建设,做好信访维稳和信访案件复查工作,搞好政务中心运行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全年共编制完成“三项清单”4938项,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参与行政应诉8件;疏导上访群众639批次1677人,审查信访复查件47件,督办回复市长信箱信访件217件;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部门30个,进驻事项496个,累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79979件,切实提高了政府法治建设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后勤服务保障,按规定搞好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公务用车调度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机关院内的节能减排、环卫保洁、安保维稳,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五)抓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系统维护和信息更新,做好网络舆情监测、无线电管理和外事侨务工作。2017年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发布信息3647条,向市政府网站报送政务信息,并得到采用的有225条,位居全市第2名。
(六)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办理工作。2017年,对10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05件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专项督查,办复率达100%,提高了办理质量。组织开展2017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镇长、局长电视专访活动31场次,协助开展了党建、追赶超越、脱贫攻坚、行业部门脱贫工作等专项督查,确保了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快速有效落实。2017年被县政协授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五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34人。现实有在职职工71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60年代精退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当年收入总计1919.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率为10%,增长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增加。支出总计204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率为27%,增长主要原因为2017年新增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公用经费增加,人员变动,政策性调资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主要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
3、本年支出为一般公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47.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率为2%,增长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0.8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1.16万元,公用经费543.94万元,项目支出276.59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21.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78万元;公务接待费98.4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千余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培训费支出5.58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会议费支出1.41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747.2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55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率为87%,增长主要原因为机关业务量增大,所需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136.3万元,其中购置费103.3万,工程款33.3万。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0日,共有固定资产2714.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464平方米,计1487.14万元;其他办公设备及家具599.96万元;公务用车26辆计627.12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