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0 11:30 【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全总、省总、市总和县委的中心任务、工作部署,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县总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措施、方案、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企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工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5、为职工和基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参与协调社会矛盾和处理在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6、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的活动,发动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7、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
8、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承担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深化“三服务”活动长效机制,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按照“会、站、家”一体化的思路,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创办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职工之家”。坚持和不断创新“四季送”活动。做好促进再就业,困难劳模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
10、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1、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12、负责领导平利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千方百计完成联村包帮任务。
2、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有序推进。
3、“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活动有声有色。
4、女职工工作富有成效。
5、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激发职工群众劳动热情和改革积极性。在“元旦”“五一”、“十一”等时间节点上,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文体活动。
6、深化创新“四季送”服务职工活动,维权帮扶工作扎实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季助学、冬送温暖)。
7、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8、管理好全县劳模,组织开展劳模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调动发挥劳模和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
9、做好平利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工作,加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平利县总工会编制人数6人,其中,机关事业编制3人,下属事业单位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数9名,其中行政8人,事业1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收入支出相对于2016年有所增加。2016年收入为202.66万元,支出为185.71万元,2017年收入为174.53万元,支出为189.05万元,2017年收入比2016减少16%、支出比2016年增加2%。收入减少原因当年有5人退休经费划入养老经办中心统筹支出,所以收入比上年有所减少,支出跟2016年比有所增加,增加原因是加大了对扶贫村的帮扶力度。
2、本年度收入合计17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53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3、本年度支出合计18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4万元,项目支出0.6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收入支出相对于2016年有所增加。2016年收入为202.66万元,支出为185.71万元,2017年收入为174.53万元,支出为189.05万元,2017年收入比2016减少16%、支出比2016年增加2%。收入减少原因当年有5人退休经费划入养老经办中心统筹支出,所以收入比上年有所减少,支出跟2016年比有所增加,增加原因是加大了对扶贫村的帮扶力度。
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3万元,项目支出0.61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1万元。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66万元,公用经费61.77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
2、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本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4.53万元。各项业务都安排了责任人,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7年总工会在女娲山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千方百计完成联村包帮任务,购置夏凉被赠送入住贫困户,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完成女娲山村集中安置区饮水工程建设,协助完成茶园产业园建设,投入女娲山活动室建设9万元,投入资金5万元帮扶女娲山养鸡场建设;当年组织了全县干部开展了庆“元旦”越野赛、庆“国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的比赛等文体活动;组织32名县内全国、省市县四级劳模代表参观平利县长安茶城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围绕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召开了座谈会;在平利县长安茶城成功举办首届“手工制茶”劳动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县内茶饮企业参加安康市首届手工制茶竞赛活动;扎实做好了工会“四季送”活动。在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从评价结果来看,我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符合相关的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到了实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1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公务开支增大,支出主要有公务租车、差旅费等支出,主要是由于本年度脱贫攻坚到村开展工作次数较往年增加,加之今年安排3人到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72万元,为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扎实开展“夏送清凉”活动,为冒高温战酷暑的2800余名生产一线职工送去价值15.72万元的慰问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国有资产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总工会2017年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