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三)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六)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工作,指导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加快实施以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为主,避灾、生态及其他各类搬迁统筹推进的全省移民搬迁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尽职尽责,抓好资源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县镇村组农户五级保护责任有效落实。2016年以前实施的土地开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完成项目验收和决算审计,2016年广佛镇塘坊村等4个村7100亩高标项目全面完工,2017年三阳、兴隆2镇9500亩高标项目启动建设。600亩旱改水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双退”成果报部审查,拟实施1500亩补充耕地项目完成了前期踏查和规划设计,待批复后即可实施。“9.25”灾毁耕地调查摸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监测评价、土地整治综合成效评估、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等专项工作如期完成。
(二)坚持主动作为,保障经济发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成果顺利通过部省评审备案,共核减基本农田7.2万亩,耕地5.8万亩,调整后我县基本农田为31.8万亩,耕地保有量34.5万亩,建设用地净增7495亩。严格建设用地预审,止目前共受理用地预审108件,面积1830亩。强化用地报批工作,完成了平镇高速单独选址项目(1818亩)、杨家梁安置区、十里水街等重点项目(4个批次429亩)、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8个批次388亩)用地申报工作,资料已上报省厅等待审批。不断加大土地审批和供应力度,止目前共审批陕南移民搬迁村民建房用地1093宗167.19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2宗365亩,审批设施农用地9宗,临时用地2宗 ,公益事业用地7宗。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储备出让工作,当年新征土地150亩,依法收回已征土地120亩,挂牌出让16宗,清收尾欠价款851万元,全年完成土地收益7820万元。
(三)坚持严格规范,加强矿产监管。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10宗,完成了全县23家探矿权和79家采矿权信息登记申报公示工作,依法征缴矿权价款50余万元,按时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全县“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了23家采石矿山企业关停注销任务。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15家企业补充编制了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对9家企业重新进行了采矿权价款评审,退出位于自然保护区石煤矿山开采企业1家。
(四)坚持固本强基,强化地灾防治。完成《平利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应急能力信息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完成。对全县95个移民搬迁安置点和危及15人以上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逐个排查,整改问题21个,开展应急演练90余场次,组织实施地灾防治知识进校园集中培训13场次,发放明白卡1000余份、监测记录277本,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预警信息13期,发送汛期防灾知识手机短信30余条。申报洛河中小学滑坡和兴隆冠汝安置区滑坡治理项目2个。科学应对“9.25”强降雨灾情,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五)坚持利民便民,稳步推进改革。完成了机构设置、职责调整、流程再造等工作,信息系统率先接入国家级平台,电子档案室建成投入使用。止目前,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及抵押证明书共5280份。“两权”抵押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自启动以来办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65宗,贷款金额2500余万元。
(六)坚持防查并举,加强国土执法。坚持每月开展1-2次动态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30余起,全年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7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件,涉嫌党员干部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件,收缴罚款10万余元。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十九大召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年受理信访案件24件,结案22件,结案率92%,回复率100%。
(七)坚持脱贫统揽,狠抓移民搬迁。2017年省市共下达我县搬迁任务9711户27166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9411户26206人(国家任务:7224户18393人)。止目前,规划建设的32个集中安置区全面开工,主体在建1191户、主体竣工4856户、达到入住条件1375户、搬迁入住1989户。安置点护坡挡墙、河堤等大配套设施基本建设到位,小配套基础设施与安置房同步安排、同步建设。今年以来,平利县移民(脱贫)搬迁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国国土资源报》第4960期、《中国扶贫》第304期、《陕西脱贫攻坚》第420期刊发,2017年6月16日、20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助推脱贫攻坚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9月16日被中央一台新闻联播报道,9月17日在《人民日报》刊发,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相继报道。
(八)坚持真抓真帮,决胜脱贫攻坚。坚持立足部门职责最大限度为脱贫村提供资金和项目支持,筹措资金50万元在木瓜沟村村委会入口处新修河堤350米,协助老县镇万福山村实施整体搬迁,36户交钥匙工程建成投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0万元,兑现移民搬迁到户补助资金252万元(每户7万元)。筹资1万元为两村聘请扶贫信息录入信息员各1名,协调解决两村驻村工作队炊事员工资3万元,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共资助贫困大学生2名,高中生1名,解决帮扶资金26900元。
(九)坚持全面从严,打造国土铁军。一是抓学习。毫不动摇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年初制定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股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每周轮流上台授课,全体干部参加,集中学习政治理论、法规政策、国土业务等知识,使“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二是建机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严格遵守局党组、局务会议事规则和签字背书制度,创新实行重大行政审批事项集体会审制度。三是强党建。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手机+党支部”等工作,“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四是促廉洁。“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为政不为”和“四治四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省国土厅和县委第二巡察组交办的巡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十)坚持协调推进,完成专项工作。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3亿元,培育“四上企业”1家并顺利通过统计部门认定,县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考核任务全面完成。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及时回应群众呼声。重视基础工作,电子档案室、视频会议室、标准化党员活动室、专用变压器等基础设施建成投用。积极参与创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等创建活动,投入资金10万余元用于办公楼室内室外绿化和文化墙建设,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6人;实有人员54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3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当年收入比上年收入增加16921万元,较上年增加514.97%,其中主要是增加了10660万元扶贫搬迁项目,增加了452万元的移民搬迁安置点地灾隐患治理资金。本年支出决算1987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510万元,比上年增加69.24%;基金收入支出8244万元,比上年增加238.81%;基本支850万元,比上年增加19.70%;项目支出18904万元,比上年增加633.98%。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总收入20,20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54.30万元,占本年收入97.76%,其他收入452万元(搬迁办拨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地灾隐患治理资金),占本年收入2.24%。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总支出19,87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754.30万元,占总支出99.4%,其他支出120.14万元,(因地灾隐患治理工程未完工结算,按合同支付。)占总支出0.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总收入20,206.30万元,较上年增加514.97%,财政拨款收入19,754.30万元,较上年增加其501.21%,其他收入452万元;本年总支出19,874.44万元,较上年增加504.87%,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754.30万元,较上年增加19.70%,其他支出120.1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510.0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大学生补助支出0.61万元;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建设资金支出94136万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84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6.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57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00.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5.35万元,津贴补贴165.72万元,奖金52.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4.6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63.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7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76.76万元; 公用经费272.3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44.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8.2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824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8244.22万元,支出为城乡社区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本年三公经费支出为43398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为52104.12元,较上年减少8706.12元,本年接待255人,95次,我们本着热情接待,突出地方特色,厉行节约。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3380元,上年支出19072元,较上年减少15692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管理达到了上级要求和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较上年增加8,494,756.00万元,原因主要是脱贫攻坚增加机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79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2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347.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国土局2017年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