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以及“一照一码”改革工作,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全力保障市场安全。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构建县、镇、村三级监管体系;依法开展药品市场执法检查;夯实监管责任,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全年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0余起,移送公安机关违法犯罪案件3起。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各类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被市质监局表彰为质量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继续做好龙头村、三里垭村、高峰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的指导工作。牵头制定《平利县精准扶贫规范》和《平利县美丽党建工作规范》。《平利县美丽乡村党建工作规范》已通过市级专家评审。平利女娲茶商标价值评价资料已上报省质监局。2017年被市质监局表彰为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工商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单位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28人,事业编25人。2018年元月在编在册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编44人,事业编13人。退休3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年初结转和结余540.14万元,2017年收入1379.14万元,支出1132.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6.8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0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49.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2017年度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88.33万元,本年收入1327.14万元,本年支出1132.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3.3万元。
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3、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4、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65万元。公务接待费2.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6万元,会议费2.81万元,培训费1.09万元。与2016年同期比较公务接待费涨幅较大,接待量较大。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了15%,会议费减少了92%,培训费增加了3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主要用于5辆执法车辆加油、购买保险、日常维修维护等。2016年全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2017年创全国质量强县,省市专家来平指导检查,其他市县交流学习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经验,使得接待费大幅增加。2017年不存在因公出国情况。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本部门严格管理经费支出,统筹管理,使得各项经费使用效益化。确保各项开支合理,规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113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47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其中人员经费849.32万元,公用经费240.8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32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食品安全智能分析仪采购项目9.4万元,食品安全培训资料印刷项目4万元,食品安全宣传短信服务项目1万元,市监执法四季制服及标志采购项目27.56万元,多证合一宣传册印刷项目1.6万元。合计政府采购43.56万元。所有政府采购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政府采购中心审批,严格按审批要求程序询价或公开招标采购。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1195.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6.22万元,固定资产398.90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市监局2017年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