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平利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禁渔令》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水利、防洪、渔业等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县地表、地下水资源管理;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砂石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县城及集镇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三)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和县境内水质、水资源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全县水事纠纷及案件。
(五)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 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公益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六)组织编制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及可行性报告;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全县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全县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重点水利工程;抓好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负责管理农村水利、机电排灌、城乡供水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小水电电气化县建设、水力资源开发及水电站的管理;负责城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建设环境保护及自来水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抓好水保生态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全县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渔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抓好渔政执法和管理,做好渔业技术推广和特种水生动物养殖工作;搞好河、库渔业开发与管护;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搞好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按时全面完成了2017年全县34个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任务。
(二)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县政府确定的十大实事工程之一的坝河十里水景工程,完成了第一期猫儿沟口以上观水区工程,强力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已于2017年11月27日建成通水调试,12月5日水质达标排放,12月25日通过了市环保督察整改销号验收。坡耕地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瓮水沟景区水利项目建设已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实施的“丹治”工程顺利通过了省市验收;长安河水土保持示范园获得国家级园区命名表彰,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水保工作实现零突破;完成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平方公里。水电站增容扩效工作进展有序,古仙洞一、二级水电站、八道水电站、广佛水电站、洛河水电站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进展顺利。
(三)防汛抗旱工作扎实推进。层层签订了防汛防滑工作责任书,修订完善了各类预案,加强值班值守,落实了各级防汛工作责任。战胜了多年不遇的强秋淋天气。
(四)“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对十一个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河长制培训,在全县重要河段,设置108块河长公示牌,实现了全县所有流域河长制的全覆盖;在全市率先推行“一河一策”。
(五)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二是强化水利水电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启动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县工作,内部质监站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对重点在建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全力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入库9.2亿元,2017年当年完成投资2.3亿元,季度考核均在全县前三名;完成了移民开发工作任务;完成了“双创”、“创文”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了综治、信访维稳重点工作任务。四是城乡供水保障到位,县供水公司、水利机械队组织人员战胜罕见低温冰冻灾害,及时抢修损毁供水管道,恢复供水,保证了元旦、春节供水正常。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23人 。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部门本年度总收入4195.52万元,比上年增长1075.32万元,支出4143.62万元,比上年增长1129.39万元,年末结转212.09万元。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人员正常增资,二是项目投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合计419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5.02万元,占年度收入的99.98%。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支出合计414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30万元,占年度支出的22.91%,项目支出3194.32万元,占年度支出的77.09%。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95.02万元,比上年增长1083.68万元,增长率为34.83%;财政拨款支出4143.62万元,比上年增长1129.39万元,增长率为37.47%。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人员正常增资,二是投资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3万元,项目支出3051.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0.3万元,比上年增长1134.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0.4万元,比上年增加83.6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8.89万元,比上年增加92.4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本年收入143.32万元,本年支出143.3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万元。为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我局精细预算,合理安排,“三公”经费得到了有效控制。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7.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6万元。2017年培训费主要用于各镇村防汛培训,培训费属于正常增减。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与上年相同。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通过自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管理达到了上级要求和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652.37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15.74%,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5.44万元。支出内容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有效的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2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单位共有2辆车辆,事业单位轿车一辆(已封存),工具车一辆。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附后
附件:平利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