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扶贫开发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7 16:20 【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
2、编制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镇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专项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整村推进、扶贫移民搬迁、产业扶贫及新农村建设项目;负责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雨露计划”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落实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和扶贫互助资金项目。
6、负责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全县行业扶贫项目整合计划编报;负责督促落实行业扶贫项目。
7、负责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协调中、省、市、县单位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负责组织扶贫工作人员和村级负责人扶贫培训工作。
8、负责全县贫困人口识别、建档立卡及信息维护和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和监测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在脱贫攻坚方面,认真履行牵头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完成贫困村退出13个、贫困户退出2375户8140人,二三季度市际交叉检查均位列全省第一。在农业综合开发方面,2016年度项目完工通过省市验收,2017年度项目形象进度达到40%,争取产业化项目4个、兑付贴息资金115万元,争取特色产业园项目19个、建设进度达到60%。在项目建设方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48万元,引进年产5000万双浸胶手套项目落户陈家坝工业集中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扶贫开发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平利县扶贫开发局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内设办公室、专项扶贫股、行业扶贫股、社会扶贫股、农业综合开发股、扶贫信息监测股等6个股室。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5人,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总计958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65万元,下降0.1%;支出总计10659.35万元,比上年增长24%,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提标以及扶贫贷款奖补贴息和农业综合补助资金等增加。
2、2017年度收入合计958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0.89万元,占100%。
3、2017年度支出合计106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9.35万元,占10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58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6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减少;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54.05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中省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加。
2、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5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8.4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提标以及扶贫贷款奖补贴息和农业综合补助资金等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1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3万元,农林水支出9612.61。
3、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本部门未涉及政府性基金,故表格无数据
5、本部门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3.27万元,共接待26批次,204人,同比上年下降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4.79万元,主要是组织乡镇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场地租赁。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培训费20.13万元,主要用于药妇沟社区工厂雨露计划培训,比上年增加98%。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通过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就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工作实施、结果应用、组织管理、实施时间等做了明确规定。通过自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管理达到了上级要求和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72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27.33万元,比上年增长52%,增长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以及修缮费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扶贫开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因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附件:平利县扶贫开发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