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5 09:22 【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8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9976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补助43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补助166万元,其他税收返还补助118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953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91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35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22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462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373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988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33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7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25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31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3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3542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750万元,上年结余4133万元,财政收入总计208667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02612万元,专项上解支出6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50万元,调出资金350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05330万元。年终结余333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3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36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265万元,调入资金350万元,财政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3984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的用途,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3984万元,其中:债务利息支出97万元,上解支出350万元(安康机场建设基金上解)。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22万元,支出414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98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45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435万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收入12150万元,支出14611万元,当年超支246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上年结余2803万元,年终累计结余342万元。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432万元,支出1643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当年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收入13750万元,其中:新增转贷债券资金12000万元(基础民生10700万元、扶贫1300万元),置换债券1750万元。政府性债券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和财政决算口径,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750万元,民生支出12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债券资金收支平衡。

截止2017年底,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43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55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837万元。债务余额全部为地方政府性债券债务。

二、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33075万元,比上年增收3032万元,增长10%。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4407万元,地税部门完成6836万元,财政、国土及国产部门完成11832万元。

2017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06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

2.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县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327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9%,同比增长17.3%,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对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城镇基础设施等民生建设的投入;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等工资性增支;三是上级安排的民生保障等专项增支。

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及公共安全支出3379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增支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增资、法院检察院绩效工资、公安执勤津贴和加班费、司法岗位津贴以及机构运转等正常经费增支。

(2)教科文卫事业费支出4481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乡村边远教师生活津贴提标以及健康扶贫增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4)农林水事务支出4294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中省市县脱贫攻坚的投入大幅增加。

(5)城建交通商业粮油及住房保障等支出1227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4%,同比下降10%,主要原因是增加的支出在乡镇列决。

(6)节能环保支出276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52%,主要原因是增加的支出在乡镇列决。

(7)资源勘探信息支出73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3%,同比增长27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增加。

(8)国土海洋气象支出76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土整治耕地保护上级专项资金划归县级财政列决。

(9)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52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1%,为地方政府性债务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10)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11)其他支出23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预备费动用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事项予以动用,其中:设备购置及修缮经费286万元;县镇两级公用经费1380万元;各部门专项经费341万元;文化宣传及推介经费36万元,维稳经费95万元,年终安排各镇各部门当年脱贫攻坚工作专项资金86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129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750万元,上年结余3591万元,财政收入总计159328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5327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6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50万元,调出资金350万元,财政支出总计155991万元。年终结余333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3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3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33万元,调入资金350万元,财政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752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的用途,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2752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7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22万元,支出414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98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45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435万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收入12150万元,支出14611万元,当年超支246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上年结余2803万元,年终累计结余342万元。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432万元,支出1643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当年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13750万元,其中:新增转贷债券资金12000万元(基础民生10700万元、扶贫项目1300万元),置换债券1750万元。政府性债券转贷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和财政决算口径,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750万元,民生支出12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债券资金收支平衡。

截止2017年底,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43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55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837万元。债务余额全部为地方政府性债券债务。

三、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一)想方设法聚财力,竭尽全力促平衡。一是强化税收征管“稳”财力。2017年,财税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收入任务艰难完成。国税部门克服税源基础薄弱,找准增加收入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创新征管思路自上而下抓收入,2017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440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4.4%,同口径相比增长52.1%,收入总量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地税部门克服主体税种结构变化的影响,耕地占用税与契税清收1710万元,通过一般评估及自查自纠入库评估税款2100万元,同时,国地税深度合作,附征税费增收178万元。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组织收入的牵头作用,与征管部门互动协作,尽力弥补政策性减税造成的税收短收,确保了季度考核、税收占比、追赶超越目标的实现。二是争取转移支付“增”财力。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紧盯中省市政策动向,积极主动到省市汇报衔接,2017年新增转移支付7436万元,到位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6890万元,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补”财力。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盘活存量的相关要求,盘活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和结余资金3507万元,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四是申请债券支持“凑”财力。通过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750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县民生项目及扶贫领域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切实减轻了当年财政支出压力。

(二)聚焦扶贫增投入,凝神聚力促脱贫。2017年,全县累计投入脱贫攻坚资金11.4亿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投入8.6亿元,其他扶贫投入2.8亿元。一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财力保障脱贫。坚持“应整尽整”的原则,按照“集小为大、聚零为整”的思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监管、全程审计工作机制,将中省市县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全部整合用于扶贫领域。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29项18009万元,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59万元。二是用足财政金融政策,巧借资金助力脱贫。累计落实“5321”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基金2400万元,撬动承贷银行发放小额信贷资金23948万元;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005万元,建立互助资金协会27个,1938户农户加入协会,发放借款729户449万元;在全县18个贫困村投入配股资金1094万元推进“三变”改革试点,15家企业每年配股分红1094人77万元,促进试点村贫困对象人均增收700元。三是量力而为加大投入,自加压力加快脱贫。2017年县财政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拿出3000万元扶持发展茶、畜、粮油、中药材产业,拿出500万元支持电商发展,拿出1380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合疗和建立大病补充保险、大病救助制度,拿出1115万元用于贫困村活动场所建设。同时,按照扶贫投入增幅不低于20%的省市考核要求,当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920万元,比上年增长153%。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保障服务脱贫。制定印发《平利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平利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平利县财政资金折股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并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通报,确保了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三)优化支出调结构,尽心尽力保民生。一是认真落实公共财政政策,始终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放在首位,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创业就业、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需求,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生活救济救助等民生政策,2017年民生支出达到17.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5.2%,同比增长10.2%,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全面加大环保投入,强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投入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资金达1.3亿元,同比增长44.4%。三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调度资金,累计筹措资金10914万元,用于杨家梁示范区、殡仪馆、公益性公墓、老年公寓、自行车绿道、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偿还平利中学、中医院住院楼、五峰森林公园等民生项目建设欠账。

(四)扎实稳妥推改革,持之以恒抓管理。一是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细化了项目预算编制,国库支付改革取得新成效,全年通过国库集中直接支付达13.3亿元,授权支付2.5亿元,加强单位现金管理,新增公务卡360张,公务卡消费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2017年全县完成政府采购1300余笔,采购预算4.2亿元,实际采购3.9亿元,节约资金3000万元,节约率达7.1%。加大国有资产清收、储备和日常监管力度,消除资产使用、出租、处置的不规范行为。三是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机制,将举债项目审批作为财政监管重点,严控财政风险。四是加强对镇级财政业务指导。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深入各镇财政审计所,对脱贫攻坚、“三农”、社保等专项资金的管理、账户开设归并、会计制度使用、会计基础规范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培训指导,现场纠错整改,促进了镇级财政管理业务水平提升。

附件1:平利县2017年财政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平利县2017决算公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