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利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电商带动促进脱贫,确保完成2018年电商扶贫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支持贫困户电商创业,扶持他们开办网店,提供技术培训和服务。
二、支持电商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促进脱贫。对电商企业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的,按每户500元标准补助给帮扶的电商企业。
三、帮助贫困村开发电商产品带动脱贫群众增收。对所帮扶贫困村网销产品3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低5000元、超过50万以上按销售额1%给予奖励。
四、依托电商平台通过众筹、认购等方式开展互联网创意营销活动,针对当年脱贫村,每成功筹办一次活动,促进贫困群众增收10万元以上的电商主体给予1—3万元奖补。
五、凡符合奖补条件的电商主体,按要求向县电商办递交申请,并提供各类所需的帮扶资料,经县电商办审核,并同镇村组成检查组,入村抽查核实,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兑现,奖补资金从县财政预算的电商发展专项经费(县级配套资金)中列支。
六、本办法由县电商办负责解释。
| 责任编辑:梁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