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8年县长办公会议第14-16号纪要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8-0412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办通报第17期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07月27日 |
现将2018年县长办公会14—16号会议纪要决办事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组织实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项目。
1、由水利局牵头,监察委监督,住建局(招标办)配合,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项目招投标,参与项目管理人员要签订《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人廉政承诺书》。县水利局牵头依法依规完成了招投标;参与项目管理人员均与水利局签订了《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人廉政承诺书》, 项目法人单位与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2、由水利局负责,并确定专人组织实施,4月26前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项目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5月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把时间节点,按县脱贫办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县水利局落实了专人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并确定县脱贫办为项目法人单位,所有工程已开工建设,已完成工程进度93%;施工过程由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全程监管。
3、由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扶贫办、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筹措资金。财政局牵头,提出资金筹措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县财政局、脱贫办制定了该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平财字〔2018〕23号)。中省市水利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已下达到县并归集到位,拟定将已到位应纳入统筹整合的水利项目优先用于2018年计划脱贫村和深度贫困村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二、古仙湖水源地保护区搬迁治理问题。
由城关镇负责,精准摸排古仙湖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需搬迁治理对象,科学制定一级保护区搬迁方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10月上旬前完成搬迁任务。制定了搬迁治理方案;需搬迁的39户,已签协议18户、房屋拆除5户;需建排污设施的43户已全部建成,正在组织竣工验收。
三、化龙山自然保护区地下采煤巷道清理封堵问题。
由县国土局负责,督促八仙煤矿业主于4月15日前完成地下采煤巷道封堵和矿区工地建筑物清理拆除;县经贸局负责,督促企业在封堵前把采区设备设施安全有序撤除;县农林科技局负责,科学制定矿山治理和植被恢复方案,按时完成矿山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已全部完成,省环保督查已销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7月27日
督办通报PDF原文:督办通报第17期
附:县长办公会第14-16号会议纪要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红、黄、绿“工作清单